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启用新式号牌!事关龙岩电动自行车出行
千万(qiānwàn)别忘了上牌这一步!
为加强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,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化水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(zhōnghuárénmíngònghéguó)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》《福建省非机动车号牌制作(zhìzuò)规范》《福建省非机动车行驶证制作规范》《龙岩市(lóngyánshì)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等(děng)法律法规及(jí)上级有关要求,龙岩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启用(qǐyòng)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即日起,龙岩市各县(市、区)公安交警部门(jiāojǐngbùmén)将根据辖区电动(diàndòng)自行车登记使用等实际情况(qíngkuàng),对新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陆续(lùxù)启用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。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为渐变绿色(号牌样式附后),统一安装在车辆后部,工本费保持13元不变。
二、原已登记(yǐdēngjì)悬挂的电动自行车(zìxíngchē)号牌(hàopái)继续使用。如遇号牌遗失、破损等原因申请补换领号牌的,统一更换为新式电动自行车号牌,车号同步予以变更。
三、未按规定登记悬挂号牌的(de)电动自行车,禁止上道路行驶。
四、在道路上驾驶电动(diàndòng)自行车(zìxíngchē),驾驶人应当年满(niánmǎn)十六周岁,且无妨碍安全驾驶的身体缺陷(quēxiàn)和疾病(jíbìng)。驾驶人以及乘坐人员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。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,成年人驾驶具备搭载条件(tiáojiàn)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名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。搭载时,乘坐人员应当在驾驶人后方正向骑坐。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,严查各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,维护良好道路交通秩序。
龙岩市公安局(gōngānjú)交通警察支队
龙岩市电动自行车新式号牌样式(yàngshì)
号牌(hàopái)尺寸(chǐcùn):180mm(长)×120mm(宽)×3mm(厚),颜色为渐变绿色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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